傻子聂露儿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架空小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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糊涂小说网 > 架空小说 > 傻子聂露儿  作者:雪脂蜂蜜 书号:48656  时间:2019/5/19  字数:6991 
上一章   第二十四章    下一章 ( → )
  不知为何,听到他的话,我心中有些忐忑不安。见他拔腿便走,赶紧起身追上去抓住他的袖子:“你要做什么?”

  他没放慢脚步,也没回头,言语中带着不可逆转的坚决:“我们几个刀术好的汉子今夜沿山藤下山,砍翻守柴堆的人,尽量救几个兄弟。”

  我一惊:“你们疯了,那么多人,你们怎么可能救得下?!”

  “有一点希望都要做,救不下,我们兄弟一起死。”

  我使劲揪着他的袖子,奋力追赶着他的脚步,累得连气都快不上来。

  “他们守得那么严,哪有半点希望救人,明知是死为什么还去?!”

  “不做怎能有希望,情为天,义为地,情义二字值千金,大丈夫在世,若是负了这两字,不如猪狗!宁愿死得堂堂正正,也不苟且偷生!”

  “什么情,什么义?我爹爹说过,世间无情也无义,为情义丢掉半个子儿都是蠢如虫豸之人。”

  “所以,枉你爹爹身为天下第一魔,死后自己的宝贝女儿却落到我这个匪手里。”

  闻言,我浑身一软,摔倒在地,左脚一阵钻心的痛。可他还是没停,魁梧的背影渐渐溶入了黑的森林中。

  我摸着正飞快肿起的脚脖子,忍着痛大声喊:“长孙信,长孙信,你是傻子么?”

  …

  林中黑得不见五指,路上又堆了枯枝败叶,盘踞着无数大的老树。我的左脚肿得厉害,沾地就火辣辣的疼,只好摸了树枝当拐,右脚单脚着地,一路跳,一路摔,一路爬,心急火燎地往前赶。

  突然,山下传来了一阵喊杀之声,又很快归于平静。

  我更着急,将吃的劲都使了出来。待走到关口时,我的全身都已被汗水浸透。

  “长孙信呢?”我抖抖地扶着拐,问大嫂。

  她两眼含泪,恍惚地抬起手指着山下:“柴堆上。”

  还没等我说话,一个人急冲冲地从小道跑上来:“大婶婶,传令的人说,既然我们愿意多送去几人,他们就加快烧人的速度,半个时辰烧一人。”

  这时,山下又燃起了一个火堆,惨叫再一次回在寂静的山谷中。

  寨里年纪最长的老叹了一口气,顿顿拐:“都跪下,为咱们的好汉子们送行!”

  “你是寨里的女人,为什么不跪?!”她问我。

  我环视身旁齐刷刷跪着的人,笑了起来:“本来不用死那么多人,是你们自己傻,非要长孙信他们去送死。”

  “二妹,住嘴…”

  我猛地打断了大嫂的话:“大胆,你才给我住嘴!蝼蚁就是蝼蚁,为了什么无趣的情义,白白折了自己性命。想让他们活命的,就给我端盆清水来。”

  她没动。

  我又重复道:“没听清吗?端盆清水。”

  她终于回过神,惊喜地招呼左右:“快快快,清水,清水,妹妹是大家门户出来的,一定有办法。”

  我哪有什么办法,只是做一次不听话的女儿。我不能眼睁睁看着长孙信,还有那些与我相处了那么久的人一个个被烧死,一切因我而起,我得让山寨变回原样。

  或许,跟他们这些傻子呆久了,连我也变傻了。

  清水端了上来,我用小刀在左手上划了一道口子,然后将鲜血淋淋的手浸入水中。

  聂家宝藏包括十六个藏宝,众多藏宝共用一把钥匙。钥匙以血咒之术代代相传,无论何时,都只有一把,应该说只有一人。钥匙与宝藏守护心意相通,以意念开门。钥匙若有闪失,则由十六守护共同在金眼一族中再立新血咒。这种血钥匙的妙设计,使得聂家宝藏几百年来毫无闪失。

  我就是聂家宝藏的钥匙,我的血就是十六个藏宝的地图。将血浸在清水中,念动口诀,我就能感应出最近一窟宝藏的方位。取出其中的百分之一,便足以将长孙信他们赎回来。

  “二妹,你这是干什么?”大嫂不解地问。

  我刚想回答,身体突然如坠冰窟,全身僵冷。紧接着,两衣针伴着风啸般的呼声,从我的锁骨下冲出,打在不远处的岩石上,火花四溅。

  “二妹,你怎么了?”

  事情发生得太快,我竟然不觉得疼:“不碍事…”

  话音未落,又是两衣针破体而出,生生击穿了旁边一人的膝盖。众人大惊失,忙慌乱地四下散开,拎起武器一脸戒备地看着我。

  迟到的剧痛终于排山倒海般朝我袭来,从针孔蔓延到全身,骨头,关节,血,皮肤,到处都在痛。我咬着牙,试着用不多的真气抵挡这种感觉,可是不起任何作用。疼痛越演越烈,体内的衣针也像失了控一般,开始在我的血管中疯狂地游走。

  “小傻子,知不知道为什么你突然失控?”脑海中响起了一道悠然自得的声音。

  我无力地摇摇头,看着两针从左手掌心飞出,将木盆撞得粉碎。

  “聂家宝藏与钥匙心意相通,若钥匙为金眼族外人开启宝藏,血咒就会反噬,迅速毁掉钥匙,倾念难道没跟你说过?”

  爹爹只说过,宝藏交给无双,或者我自己用,爹爹只让我遵守诺言。

  “傻子,倾念当然不会告诉你。他明白,若是你为了外人动聂氏宝藏,便是你落魄潦倒,任人欺辱之时。若是如此,还不如让你死了干净,少受罪,保存金眼一族的面子。傻子,你爹爹早就给你准备好无数死棋。你是傻子,除了让人担心没什么用的傻子,倾念也是为你好。呵呵,他给你了活命的机会,你自己抓不住。”

  我想让她住嘴,可身体痛得连说话思考的力气都没有了。冷汗不断从我头发中滑下,顺着下巴滴落在地。

  “山寨里的人是你害死的,还有,你注定要对不起你的者童。”

  “你的小美人长孙信也要快死了,因为你抢了黄金,陷害他们。”

  不,不是,我没想害他们。

  “就算你用黄金赎他们,他们也会死,那些兵匪是不讲道理的。你背叛了你爹爹,背叛了爱人,背叛了山寨,背叛了长孙信,现在还背叛了金眼一族。你手无缚之力,占着这具身体有什么用?不如让给我,我替你救长孙信,我替你掌管厉风堂,我替你保护无双。”

  “好么,让给我?”

  突然,疼痛感消失了,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幽的粉香。我睁眼一看,这里不是玉翠山,是娘亲的屋子。我蹲在屋中那朵鲜红的大牡丹上,眼前站着的是已过世多年的娘亲。她面无表情,冷冷地看着我,仿佛知道了所有的事。

  我内疚地摇摇头,解释道:“娘亲,是我引爹爹的,你别怪他。”

  她没做声,一甩衣袖,身体如烟一般散开。

  “儿,爹爹不是告诉过你,宝藏不能让外人知晓,为何不听?”

  听到这声音,我的心脏咚咚跳。起身一看,爹爹站在珠帘后,一脸失望地望着我。

  “爹爹。”我激动地朝他跑过去,可还没跑到跟前,他的身体也化成了一团薄云。

  “少主,”若雨出现在我的身侧,浅笑嫣然“少主。”

  “若雨。”我忙伸手去抓,抓到的还是一团云烟。

  “婆娘,你是不是把我忘了?”者童的声音幽幽地从身后传来。

  怕他也消失,我不敢再转身,背着他解释道:“没有,者童,我怎么会忘了你。”

  “那你为何要救长孙信?”

  因为我的所作所为,我身体里的人不是我,又是我,她做的,就是我做的。

  者童的声音瞬间变成了另一个我的声音:“对,儿,我就是你,你就是我。你只不过是一个傻子,这个世界对你来说,太复杂。”

  我捂住耳朵:“住嘴!”

  她住嘴了,可远处又多了几道奇怪的鼓声。

  咚,咚,咚…

  我拉紧十旋线,警惕地望着周围。

  那声音越来越急,越来越近,从四面八方,恶狠狠地朝屋子扑来。

  “哐当——”所有的门窗同时被吹开,凛冽寒风,像无形的刀刃,猛地扑到我身上。难以形容的剧痛一晃过,神兵十旋线化成金粉,缓缓飘落。

  一道苍老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:“血咒,叛族者,魂困虚无道,无度无超生。”

  好狠,金眼一族,做事从来都这样,或爱到极致,或恨到极致,绝无妥协之理。好狠,无论是先祖,还是爹爹。

  我想申辩,说我不知道这就是叛族,可我喉咙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。

  冷风拂过,我指尖也化成了粉,慢慢在空中飘散。然后是我的手臂,我的膛…

  淡了,所有东西都淡了。

  诸事了,尘事断。荷叶珠倩影儿,随风散。

  …

  纤长的手指,温暖的身体,这种感觉是这么的奇妙。多少年了,我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身体。我高兴地站起身,提着裙子,转了一圈。

  “二妹,你怎么了。”

  我随手从人群中拉过一个帅气小少年,深深地吻了下去。这个少年的脸蛋比长孙信还标致,我早已垂涎很久。

  “啊,二妹你。”

  我放开少年的,对他说道:“不错,味道甜,若不是我急着回去成亲,一定让你做我的男宠。”

  说完,我把他一推,张开双臂,顺着风势,轻轻跃下悬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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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柔软的狐毯,淡淡的百合香,温暖的天蚕被。风临最会讨人喜欢,安排的马车很贴心。

  药童正小心翼翼地给我肿得发紫的脚脖子敷药,这少年非常俊俏,浓浓的睫又黑又翘,黑白分明的眼睛水汪汪的,脸蛋得好像一掐就能出水,嘴滴。

  “恭贺主人,大功告成,彻底痊愈。”风临在车厢外拱手说道。

  我仔细地欣赏着少年柔和的轮廓,有些心不在焉:“行了,不用跟本座客气,本座会记你的功。”

  “主人这就回去?那个叫长孙信的侍妾救不救?”

  我伸手,轻轻挑起少年的下巴,微微一笑:“长孙信的容貌如不如他?”

  “不如。”

  “那我费力救他作甚,赶紧回吧,我有些想念我弟弟了。”

  风临想了想,又问:“说起少堂主,堂主,宝藏钥匙怎么会到了少堂主手里?”

  “哼!”我恼怒地一挥手,十旋线箭一般地从袖口弹出,绕住了他的脖子:“别以为我不知道,你曾经趁着我闭息练功的时候骗傻子的钥匙。”

  提起钥匙我就生气,傻子被血咒噬后,我顺利得到了身体。可之后,宝藏守护竟然将钥匙转移到了聂无双体内。我仍然是聂儿,宝藏守护为什么不认我?!

  风临处变不惊,不慌不忙地解释道:“主人,我是想把戏演得更真。”
  通过十旋线,我感觉到他脉搏沉稳,毫无慌乱的迹象。不由冷静下来,抬手收回十旋线。

  “风临哥哥别狡辩了,你是什么人我不知道?我也不期望你对我忠心耿耿,做好你该做的,我不会亏待你。”

  他微微一笑:“主人冤枉我,我风临替主人办了这么多事,主人还不明白?”

  我当然明白,风临两面三刀,诈狡猾,最不可信,只是我们不得不彼此利用彼此合作。

  “风临哥哥说什么话呢,我不信你还能信谁?”

  “那最好,这少年是我精心为主人准备的贺礼,是道滋味美妙的小菜。主人再过一阵就要心想事成,嫁得如意郎君,此时再不尝就没机会了。”风临笑着,殷勤地替我放下了车帘。

  马车开动,午后的阳光透过竹帘,照在少年的衣襟处,依稀可以看见领口里漂亮的锁骨。

  “主人,请让属下伺候您?”他低着头,小声请求道。

  我点点头。

  他红着脸,一件件将衣服下。单薄的身体微微颤抖,像一只无辜的小白兔。

  我竟然有些紧张,问:“你在害羞?”

  “因为主人太美了。”他慢慢移过来,拉起我的手,放在他光洁白皙的膛上,怯生生地盯着我“主人,让属下替您宽衣?”

  被困在傻子身体里,我很多时候没有感觉,即使有时能支配这具身体,也恍恍惚惚如同梦游一般。每当看见傻子和别人做这种事时仙的模样,我就在猜到底是什么味道,甚至忍不住勾勒出幻象与我一起模仿。今天,终于要知道和真人在一起的感觉了。

  火热的呼吸,昏暗的光线,少年抖抖地抱着我,轻柔的吻像羽一样落在我的脸颊。

  突然,胃里一阵翻江倒海,我的手臂自己动起来,猛地将少年推开。少年吓坏了,赶紧跪下,脸伏地,一动也不敢动。

  看来这具身体还在抗拒我,不肯听我的话。我下胃中的不适,对少年说道:“不怪你,我今有些不舒服,改天吧。”

  十一代堂主重回厉风堂,厉风堂上下一片震动。

  乔之和与无双的师傅自然是最吃惊的人,可在他们没察觉的时候,我和风临已掌握了厉风堂一半的势力,他们能奈我何?

  忙完手边的事,风临代我执掌大权,我搬进新建的暮云宫,专心准备婚礼。

  白色的池水上飘了金黄山菊花瓣,丝丝缕缕的雾气中蕴含着一股浓浓的药味,熏得人昏昏睡。

  我拿着梳子,浮在男人身边,细细地帮他梳理着飘在水中的长发。

  三天前他身上的镇魂针就已被除掉,他怎么还不醒呢?

  “禀主人,副堂主送来一百种红缎,好给主人裁嫁衣。”

  “送几匹进来我瞧瞧。”

  婢女低着头将布料送进来,又低着头退下。

  看到那几匹光溢彩的布料,我不微微一笑,对他说道:“风临最会讨好人,不愧是你的徒弟。虽然人品不怎样,但这件事他帮了我大忙,谁?!”我猛地扭头。

  身旁,半透明的白纱墙上映着屋外竹枝晃动的影子,看不到半个人影。

  我摒住呼吸,警惕地观察着四周。

  突然,身后的珠帘轻轻一颤。

  “着!”我大喝一声,与身旁鲜红的缎子同时腾起。

  来人轻盈地一旋,从红缎隙中闪过。

  我一抖手,两条红缎像灵活的巨蟒,穿过漫天飞舞的□花瓣,飞快地追上了他背影。

  不料就在快要击中目标的时候,红缎猛地加快了速度,就如同被进了一个无底漩涡一般,竟然将我的身体也拖了过去。

  我大惊,急忙定神用力,震断红缎,身体也被强大的反力击飞。待勉强稳住身形,我已停在浴池外的枫树上。

  另一道身影也优雅地在不远的树枝上落下,白衣飘飘。

  我一手按着遮羞的红缎,一手扶着树干,微微一笑:“无双,你已这么大了,怎么能在姐姐洗澡的时候闯进来?哟,这些日子你长了一大截呢,比姐姐高了。”

  他的脸上还带着稚气,眼神却冷得像万年寒冰:“你到底是谁?屋里那个和爹爹一模一样的男人又是谁?”

  “你也觉得他像爹爹吧?可他不是爹爹,是我在外面捡到的男宠,觉得亲切就带回来了。至于我,我是你姐姐啊。”

  突然,一阵大风掠过,掀起了我身上火一般的红缎。

  他一怔,赶紧移到树干之后:“你确实用着姐姐的身体,可你不是姐姐。我不知道你和风临做了什么,不过我们很快就能清事情的来龙去脉,你要敢伤姐姐的身体,我会让你尝到身不如死的滋味。还有,厉风堂从不屑参与政事,你和风临再不许做帮人夺黄金的勾当。”

  我有些不悦,笑容也变得勉强起来:“你这孩子说什么呢?姐姐变聪明了,可以保护你,不好吗?若我是你的敌人,你怎么能安安稳稳地站在这里?至于夺人黄金,我也是为你好。如今厉风堂势力大不如从前,不与人合作…”

  “住口,你这只无知的下等蝼蚁懂什么!”他猛地打断了我的话“就凭你,也想冒充我们,配么?”

 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,我扯下一把黄绿相间的树叶,恨恨地捏成了汁。

  “哗啦”浴室里忽然传来了一阵水声。

  我的心一紧,急忙飞身而下。

  浴池里的人正努力撑着双臂,想站起身。

  看着那双深邃的墨黑色眸子,我如坠梦中:“真的,你真的醒了。”

  “我在哪?”他一脸茫然。

  我赶紧跑过去,扶住了他:“你在家呢,我们的家。”

  他用手摸了摸我的脸颊:“我们的家?你是谁,我又是谁?”

  听到这话,呼吸困难,心脏狂跳:“你是茂兰公子,我是你的未婚,聂儿。”

  为什么没人相信我,我真的是聂儿。

  很久以前的一个的夜晚,祝阿晨掐住了傻子的喉咙。傻子快死了,我便活了。我努力对祝阿晨笑,努力喊她娘亲,终于保住了傻子的命。从此,我就和傻子呆在一起,教她活命。告诉她什么时候该笑,什么时候该闭嘴,什么时候该逃。我甚至还拿刀刺穿了一个好乞丐的心脏。

  那天雨很大,到处都黑的,伸手不见五指。那把生锈的牛耳刀很重,我举不起来,幸好那乞丐自己扑到了刀尖上。他的血很烫,溅在我身上暖暖的,非常舒服,但立刻就被淋漓的大雨冲了下去。之后,我把他掀进了废弃的古井,又将牛耳刀送给了街头的铁匠,换了一个旧糖人。

  没有我,聂儿早就死了。

  我才是聂儿。 huTu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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